1、在咱们国家的法律实际操作里,不太建议先把财产分割好再去办离婚。为啥这么说呢,离婚和财产分割其实联系特别紧密。当夫妻决定离婚时,他们的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形,偏向于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没有过错的那一方来进行判决。
2、要是先把财产分了,却还没正式办好离婚手续,那财产分割约定到底有没有效就不一定了。要是之后夫妻双方在离不离婚或者其他事情上起了争执,已经分割的财产部分就可能会引发新的麻烦。毕竟在没离婚的状态下,夫妻关系还存在,原则上财产还是共有的。
3、还有啊,有些财产分割协议是把离婚作为条件的。要是最后双方没协议成离婚,有一方在离婚官司里又反悔了,法院就会认定这个财产分割协议没生效,然后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从法律规定和避免麻烦的角度考虑,按正规流程走完整的离婚程序,同时把财产分割问题处理好,才更能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也更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