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开展赌博活动,可能会触犯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而且这两个罪名量刑标准不一样。
要是构成赌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赚钱为目的,聚集众人一起赌博或者把赌博当成职业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得交罚金。所谓“聚众赌博”,就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从中抽头获利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总数达到5万元以上;又或者参赌的人数加起来有20人以上等情况。“以赌博为业”指的是把赌博赢来的钱当作主要生活开支或者花钱的来源。
而如果构成开设赌场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要交罚金;要是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交罚金。在网络上开设赌场,只要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网站给别人用于组织赌博、当赌博网站的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这些情况之一,就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通常是指抽头获利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总数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有120人以上等。
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不会只看一条因素,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所以,大家千万别在网络上参与赌博相关的活动,这可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