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欠基金会的钱该怎么处理?这得从多方面考虑。
先看诉讼时效,一般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这笔债务从二十年前到现在,都没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况,那基金会就没了胜诉权。要是对方起诉,债务人能拿诉讼时效当理由抗辩。但要是有被催还款、债务人承诺还款等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儿,那诉讼时效可能重新算。
接着看看当初签的借款协议,里面对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这些都有明确规定。按协议还钱是基本要求,就算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还钱后,也不能再要回去。
要是经济上有困难,能和基金会商量,试试达成分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债务的协议。双方谈好新的还款方案后,最好写成书面的,免得以后有纠纷。
要是因为这笔债务起了争议,可以找调解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来帮忙调解,也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