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借人与抵押人违约时,银行先执行谁的财产要分情况确定。
如果抵押人就是主借人,当债务到期主借人不还钱,银行可直接处置抵押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银行能和抵押人(也就是主借人)协商,把抵押财产折价,或者进行拍卖、变卖,用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债务。
要是抵押人是第三人,主借人违约时,银行有两个选择,既可以要求主借人还钱,也能就抵押人的抵押财产实现债权。不过,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相关约定,就得按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且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银行得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银行既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能要求保证人担责。
实际中,银行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做决定,比如执行成本、财产变现难度等。要是抵押财产容易变现,价值又能覆盖债权,银行可能优先执行抵押财产;要是主借人有其他好执行且价值相当的财产,银行也可能先执行主借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