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的过程中,借款合同的管辖权规定十分重要。有了相应的规定,当借贷双方产生纠纷要打官司时,就能知道该去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合同管辖权首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的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和争议有实际关联的地方的法院来管辖,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所以借款双方可以提前在合同里清清楚楚地约定好一旦发生纠纷要去哪一个法院处理。这样做可以避免在纠纷发生后双方为了去哪个法院打官司而产生新的矛盾,节省时间和精力。
要是借款合同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就按照法定管辖来处理。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在借款合同里,如果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也确定不了的,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比如,要是借款方起诉出借方要求给借款,那借款方就是接受货币一方;要是出借方起诉借款方还钱,出借方就是接受货币一方。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借款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能明确约定管辖法院,这样能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要是没有约定,在发生纠纷时,就要根据自己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准确确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从而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