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能不能就同一标段投标?答案是通常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都受总公司管理控制,存在管理关系,所以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若允许两家分公司参与,它们可能会互相配合,采用不正当手段投标,比如协商报价、约定中标等,这会破坏招标的公平竞争,损害其他投标人和招标人的权益。就算两家分公司在实际中是公平竞争,但外界很难判断投标过程有无串标等不公行为。
为保障招投标活动公正、合法、规范,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最好别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如果有相关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