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时,亲人也能成为证人。按照咱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说法,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了解案件情况,就有义务去法庭作证。但要是这人没办法把意思表达清楚,那可就不能当证人啦。所以,亲人只要清楚案件情况,还能好好表达自己的想法,就可以去当证人。
不过呢,亲人的证言证明效果可能不太强。因为他们和当事人有亲属关系,说的话可能会有点偏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提到过,和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关系不一般的证人说的话,不能只靠它来认定案件真实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亲人出来作证,又没有别的证据一起,法院一般不会只根据这个证言就给案件下结论。
在刑事诉讼里,亲人同样可以站出来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知道案件情况,都得去作证。那些身体、精神有问题,或者年纪太小,没办法分清对错、表达意思的人,才不能当证人。而且亲人的证言,也得经过仔细核实,确定是真的了,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要是打算让亲人作证,最好再找些其他证据一起,互相印证,这样能增加证明的力度,对案件的推进更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