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非法侵占类的事儿,想让公安局立案,可一般情况下,公安局是不会受理的。为啥呢?原来非法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是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别人让自己保管的财物、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变成自己的,涉及金额还挺大,又死活不还,这就构成非法侵占罪了。
既然是自诉案件,那就得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追究对方的责任。不像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这类案件大多是公民之间的财产纠纷,情节也不算严重,主要侵犯的是公民个人权益,所以法律让被害人自己决定是否追究。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被害人去法院起诉时,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没办法收集到关键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帮忙调查。要是法院觉得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审查发现真有犯罪事实,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案子在自己管辖范围内,那也可能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