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子能不能每周看望两个女儿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层面讲,《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养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有看望孩子的权利,而另一方得配合。这个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就是为了让没直接养孩子的那一方能和孩子保持情感沟通。
要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明确说了男子可以每周看望女儿,那男子就有权利照约定每周去看孩子,女方也得配合。要是女方故意不让看,男子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离婚协议没讲清楚探望孩子的事儿或者根本没提这回事,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探望时间、方式这些。商量出结果了,就按照这个执行。要是谈不拢,男子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官来判定探望时间、方式。法院会根据孩子年龄、日常生活、学习这些实际情况,以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为原则来判决。
但要是男子看孩子的时候,有些行为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好的影响,比如有虐待孩子、暴力倾向、不良嗜好的,女方可以去法院申请暂停男子的探望权。等这些不好的事儿解决了,男子还能再去申请恢复探望孩子。
法律建议就是,不管是签离婚协议还是后面执行探望权,双方都要多为孩子考虑,能商量解决最好。要是问题比较复杂,也可以找律师咨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