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协商阶段,关于诉讼费谁来出这个事儿,法律给了当事人很大的自主空间。双方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案件的实际状况,坐下来好好商量诉讼费的承担方式。既能够约定让一方把全部诉讼费都包了,也能约定按照一定的比例各自分摊。这种自主性就像是双方在商量分蛋糕,怎么分都可以,只要彼此都同意就行。
不过呢,如果双方怎么都谈不拢,那最终就得由人民法院来判决诉讼费到底该谁出。通常来说,输了官司的那一方要承担诉讼费用,这就好比比赛输了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成本一样。要是双方有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每个人该承担多少诉讼费。要是涉及多个共同诉讼当事人并且他们败诉了,法院就会根据每个人和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分配大家要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像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以及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还是先由双方协商。要是自己协商不下来,那就只能由法院来做决定了。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在协商阶段,双方都要保持理性和开放的态度,尽量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诉讼费承担方案,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要是实在协商不成上了法庭,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尊重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