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孩子年龄和受伤经过。若孩子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高年级学生碰撞受伤,学校原则上需证明自己已尽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若孩子已满8周岁,则需看学校是否未尽职责。直接侵权的高年级学生,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可能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第一,立即就医,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交通费凭证等;第二,尽快向学校书面反映,要求调取并保存监控,记录在场同学和老师信息,形成事故说明;第三,与对方学生监护人、学校协商赔偿,赔偿范围可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若构成伤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第四,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将侵权学生及其监护人、学校列为被告,由法院根据过错划分责任。注意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证据越早固定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