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款人在外地,能对其进行异地执行。法律规定,要是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在外地,有两种执行方式可选。
一是委托执行。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会给欠款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发委托函,还附上执行依据等法律文书。受委托法院收到委托函后,得按规定时间开始执行,不能拒绝。执行完了,要赶紧把结果告知委托法院;要是30天还没执行完,也得把执行情况告诉委托法院。
另一种是直接到当地执行。执行法院可以派执行人员去欠款人或其财产所在地,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不过异地执行时,执行法院要主动请求当地法院协助,当地法院有配合的义务。
所以,当面临欠款人在异地的情况,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异地执行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若对具体操作还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