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里,驾驶人和车主的责任承担得根据不同情形来明确。
通常,赔偿责任由实际开车的驾驶人来承担。按照《民法典》,要是机动车因为租赁、借用等情况,车主、管理者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出了交通事故导致损害,而且责任在这方机动车,那么开车的人就要负责赔偿。不过,要是车主或管理者在这起损害事件中有过错,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打个比方,车主明知道开车的人没驾照、喝了酒还把车借出去,那车主就有过错,要承担责任。
要是车辆在被偷、被抢或者被夺期间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责任由偷车、抢车或者夺车的人承担。要是偷车、抢车或者夺车的人和实际开车的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责任在这方机动车,那么他们得一起承担责任。这时候车主不用担责。
如果车辆是以挂靠的方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而且责任在这方机动车,挂靠的人和被挂靠的人要一起承担责任。要是驾驶人和车主分别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那他们俩就得共同负责。
所以呢,要明确驾驶人和车主的责任,得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看看车主有没有过错,车辆是怎么被使用的,这样才能确定谁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