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驾驶罪要是不立案,主要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判断,下面这几种情况一般是不会立案的。
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能算作犯罪。危险驾驶罪包含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况。要是行为没达到对应的入罪标准,像醉酒驾驶时血液酒精含量刚到临界值,而且没造成任何后果;追逐竞驶时间短,也没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这些就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轻微,不构成犯罪。
2、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不会立案。危险驾驶罪法定最高刑是拘役,它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要是犯罪行为发生后超过了这个期限,司法机关就不会立案追诉了。
3、还有,经过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也不会立案。特赦令是国家从政治、社会等方面考虑发布的,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因为犯罪主体没了,也就没办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要是不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就应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