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情形下,如果母亲在离婚后不看望孩子,不同离婚方式下父亲有不同应对办法。
要是协议离婚,并且离婚协议里清楚写了母亲有探望权。在这种情况,父亲可以主动先和母亲“唠唠嗑”,提醒她按照协议去看看孩子,让孩子能感受到母爱。要是这招不管用,父亲可以给母亲发书面通知,直白告诉她看望孩子既是她的权利,也是她该对孩子尽的情感陪伴义务。这就好比签了合同得按合同办事,离婚协议也是有约束作用的。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里有关于探望权的内容,母亲却不履行探望职责。虽说这不算违法执行法院判决,但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发展肯定没好处。这时父亲可以用孩子的名义和母亲商量,让她定期看望孩子。要是商量不下去,父亲可以找法院帮忙调解。法院会跟母亲好好说说定期看望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多重要,劝母亲积极履行她的探望责任。
不过得清楚,法律上规定探望权主要是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去看孩子,并没有强制要求一方必须去行使这个探望权。但为了孩子好,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角度出发,还是建议父母一起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健康的成长环境。比如父母可以多沟通,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时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