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一个城市里变更工作地点,一般来讲就算是对劳动合同内容做了变更。
就像咱们平常说签合同,得把各项内容说清楚,工作地点就是劳动合同里必须要有的一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改变合同里约定好的内容,那就得书面写清楚。所以从法律上讲,同一市内变更工作地点其实就是改变了劳动合同。
2、但是这变更合不合理,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实际情况。要是这次工作地点的变更让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变得很糟,就拿通勤来说,通勤时间变长了,成本也增加了,让劳动者没办法好好接着履行合同,那劳动者是有权利拒绝的。要是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就直接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这很可能就是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要赔偿金的。
3、换个角度,如果这次工作地点变更对劳动者没太大不好的影响,或者用人单位给了合理的补偿办法,像是给交通补贴、调整上下班时间。并且这个变更是因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那这种变更就有一定的合理性,劳动者可能就得配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