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共同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法院怎么判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财产是夫妻借名登记的,比如夫妻实际出了钱,也有证据能证明这财产归自己,像有借名登记协议等。即便物权公示上是他人名字,但从实际出资和约定来看,本质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可能会把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要是第三人不知情,善意取得了这财产,也就是第三人不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还付了合理的钱,完成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把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受损的一方只能找擅自处分财产的另一方索赔。
另外,要是财产是因为夫妻和他人有经济往来,或者其他原因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上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他人明确赠与登记人的。那法院也不会把它当成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在离婚案里分割。
总之,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出资情况、当事人约定等因素,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