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车没房的农民被执行人,不一定就会被认定犯了拒执罪。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说法,它指的是有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明明有能力去执行却故意不执行,而且情节还挺严重的行为。
2、判断是不是构成拒执罪,关键得看是不是“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要是农民被执行人真没车没房,也没有其他能拿来执行的财产,这属于客观上没能力执行,通常不会构成拒执罪。像有的农民因为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家里有人得了重病,导致家里经济困难,实在没办法履行义务,这种情况就不该认定是犯罪。
3、不过呢,要是农民被执行人有一些行为,比如把财产藏起来、转移走,故意把财产毁坏,或者把财产无偿送给别人,又或者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掉财产,让法院的判决、裁定没办法执行;还有接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就是不帮忙执行,情节严重的,就算表面上没车没房,也有可能构成拒执罪。打个比方,有些农民偷偷把粮食等农产品藏起来、转移走,让生效的法律文书没办法执行,这种情况就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由此可见,有没有财产并不是判断是不是构成拒执罪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