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是那种得被害人自己去法院告的案子,通常不归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是由被害人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说法,侵占罪就是把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变成自己的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还死活不还给人家;或者把别人落下的东西、埋起来的东西,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不肯交出来的行为。
3、法律没有给出全国统一的“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在各地实际司法操作中,这个数额标准不太一样,一般会参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定。
4、认定侵占罪,关键得看这几点:首先是有人把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遗忘的东西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其次是数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较大标准;最后是这人有拒绝退还或者交出来的行为。要是满足这些条件,被害人就可以准备好证据,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通过法律手段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