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被撤销后,相关事宜按以下方式处理:
已受理但未审结的案件,若当事人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可把案件交给新选定的仲裁机构继续仲裁;若不能达成新协议,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已作出的仲裁裁决,效力不受仲裁机构撤销影响。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仍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当事人发现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仲裁机构撤销后要进行清算等后续工作。需清理其资产、债权债务,妥善处理剩余财产,保护相关方合法权益,确保撤销程序合法合规。
当事人和相关方面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通过合理途径解决纠纷、处理后续事宜。遇到已受理未审结案件,先尝试达成新仲裁协议;已作出的仲裁裁决,按规定申请执行或撤销;对于清算等工作,要监督其合法进行,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