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法院立案后通常会继续审理案件,但在一些法定情形下,案件会被驳回起诉,不再继续审理。
在立案阶段,法院主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只要看着符合基本的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然而,后续进一步审查时,要是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得满足几个条件:原告得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得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而且案件得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还得由受诉法院管辖。
实际中,要是立案后发现原告不是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也就是主体不适格;或者被告不明确,根本没法确定到底告谁;又或者案件本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比如把行政纠纷当成民事纠纷来起诉,这些情况下,法院就会驳回起诉。
在刑事和行政诉讼领域,也都有各自专门的规定和程序,来处理立案后发现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
给大家提些建议,起诉前要认真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搞清楚被告的准确信息,确定案件的性质和管辖法院。要是不确定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为不符合条件,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