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借据中,担保人的担保效力啥时候消失呢?这得看担保类型和约定情况。
要是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间,那就按约定来。等约定的担保期间过了,担保人就不用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没做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般保证的情况,在主债务履行期到了后6个月内,要是债权人既没去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连带保证的话,主债务履行期限到了之后6个月内,债权人没让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也不用负责了。
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一起结束,那就等于没约定,按没约定的6个月来算。要是约定保证人一直承担责任,直到把主债务本息都还清,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的6个月。
所以,大家在涉及借款担保时,要清楚这些关于担保期间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遇到复杂情况拿不准的,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