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拆伙,不同经营主体的清算方式不同,下面说说合伙企业和个人合伙的清算要点。
合伙企业清算,得依据《民法典》和《合伙企业法》来。第一步是确定清算人,可以让全体合伙人一起担任。要是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能在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的15天内,指定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来当清算人。清算人的活儿不少,要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和清算相关的未了结事务;把欠的税款缴清;清理债权和债务。之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先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金,再缴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剩下的财产按合伙协议分配,没协议就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实在确定不了出资比例,就由合伙人平均分。
个人合伙清算呢,如果有书面协议,就按协议来;没有协议又协商不成的,要是大家出资额一样,就参考多数人的意见酌情处理;出资额不一样,就按出资占比多的合伙人意见办,但得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不管是哪种清算,都得保证账目公开透明,让每个合伙人都能了解情况,维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免得之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