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工伤问题时,很多人会问能不能先领工伤待遇再做工伤鉴定,实际上通常是不行的。
工伤鉴定在工伤处理中很关键,它能确定职工受伤后的伤残程度,以及劳动能力丧失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而且病情稳定后身体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没有这两个鉴定步骤,就别想拿到工伤待遇。因为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标准的工伤待遇,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这些。要是不做鉴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没法确定,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就没办法准确算出该给多少工伤待遇,也没办法正常支付。
因此,大家遇到工伤时,正确的做法是先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下来确实属于工伤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得到的伤残等级去申请工伤待遇。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