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贷款怎么处理是个大问题,关键要看这笔贷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时候,这笔债得夫妻一起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分开的,就先由夫妻二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找法院来判决了。法院判的时候,会看看双方挣钱能力咋样,这笔贷款到底花哪儿去了,然后公平地定一下两人各还多少。比如说,贷款钱都花在一家人的吃穿用度上,夫妻挣钱也差不多,可能法院就会让两人平分债务。
反过来,如果能证明这笔贷款没花在夫妻共同生活上,也不是用于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不是两人一起商量借的,那这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借钱那个人自己的债,得他自己还。
处理共同贷款时,夫妻俩最好心平气和先商量,把各自该还多少说清楚。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去法院打离婚官司,让法院来判债务咋分。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夫妻俩人私下怎么说这债务谁来还,对债主都没影响,债主还是能找夫妻任何一方把钱全要回来。要是一方替另一方还了钱,之后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再跟另一方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