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选择撤诉后,法院结案时间是要按照不同程序来定的。
先说简易程序,按照相关规定,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得在立案那一天起三个月内审完。要是当事人在这三个月里撤诉了,法院一般就会在作出准予撤诉裁定那天结案。简单来讲,准予撤诉裁定一作出,这案子的诉讼程序就结束了,以这个时间点来确定结案,能清楚体现这个案子的处理情况,就好比一场比赛,裁判宣布结束,那比赛就真的完了。
再看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事人撤诉之后,法院通常会在把准予撤诉的裁定书送到各方当事人手上后,把这个时间当作结案时间。为啥呢?因为裁定书送达后,各方都知道这案子因为撤诉而终结了,用这个时间来结案,既符合程序上的要求,又能让当事人清楚案子的状态。
要是碰到小额诉讼程序,这个程序是一审终审,审理时间更短。当事人撤诉后,法院也是在作出准予撤诉裁定,并且完成相关送达程序后,才会把案子结了。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当事人如果打算撤诉,要及时和法院沟通,了解撤诉的流程和相关时间节点,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处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