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因故意伤害被关押在看守所5个月后,后续一般会按下面几种情况处理。
要是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当侦查机关觉得收集的证据够充分了,就会把案子交给检察院,让检察院审查是不是要起诉。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要是案件重大、复杂,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十五天。要是检察院觉得证据还不够,需要再补充,就会把案子打回给侦查机关重新调查。不过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时间是一个月。
如果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的事实很清楚,证据也很充足,确实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收到案子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判。但要是检察院觉得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比较轻,按照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以免予刑罚,就可能决定不起诉。
另外,要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也可能不用一直被关着,而是变更强制措施。要是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其实没犯罪,或者有一些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不用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把人放出来。
法律建议: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一方,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陈述情况。要是觉得自己符合取保候审等条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如果是受害者一方,要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了解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