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夫妻一方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的情况并不少见。而担保责任究竟该如何承担,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担保这件事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像夫妻一起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没签字的一方后来认可了这个担保,那这笔担保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两人都要一起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债主找上门来,夫妻双方都得负责。
但要是担保只是一方自己的想法,没体现出夫妻共同的意愿,这就得看看担保有没有给家庭带来好处。要是担保和家庭的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没关系,那一般就会被认定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做担保的那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去承担责任。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给朋友的生意做担保,朋友的生意和自家生活毫无关联,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是个人债务。要是债权人非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个担保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上。
在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如果配偶没参与担保过程,也没享受到担保带来的好处,法院通常会把它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过,债权人在强制执行时,可以申请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担保人的那部分,但得保障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所以大家在做担保时,一定要谨慎,考虑清楚法律后果。如果是夫妻一方做担保,另一方也要了解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