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花哪些钱,又该谁来承担呢?在我国,起诉费用主要有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等。
案件受理费通常由败诉方掏腰包,但要是胜诉方主动愿意承担,那也没问题。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当事人各自该负担多少费用。共同诉讼里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按照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费用分担。
要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能减半。费用先由双方协商着来,协商不拢就由法院判决。
申请费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胜诉,申请费自然是被执行人出;要是申请人败诉,判决书里会写明申请费谁来负担。
还有证人、鉴定人这些人,他们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产生的交通、住宿、生活和误工补贴等费用,法院会按国家标准代收,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总之,当事人在具体案件里,得按照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最终决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