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不能在打赢官司后要求对方承担交通费,得看具体是哪种类型的案子。
在像人身损害赔偿这类侵权案件当中,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有人因为侵权行为受了伤,侵权的一方要赔偿人家治疗和康复花的合理费用。这里面就有受害人以及必要的陪人,因为看病或者转院实际花的交通费用。只要能拿出正式的票据之类的证据,证明这些交通费用是因为侵权行为导致看病等事儿花的,而且费用金额也合理,法院一般会支持让对方承担这笔交通费。
2、要是遇到合同纠纷的案子,要是合同里清楚写了,违约的一方得承担守约方为维权花的合理费用,其中就有交通费。那么打赢官司之后,守约的一方就能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给交通费。当然,也得拿出相应的票据等证据才行。
3、不过在普通的一般案件里,要是既没有法律明确说要承担,合同里也没这么写,只是单纯为了参加诉讼活动花的交通费,通常很难让对方来承担。
总的来说,能不能主张交通费,重点得看案件是什么性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而且得有合理的证据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