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约定债权不能转让时,转让行为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看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非金钱债权和金钱债权有不同规定。
先说非金钱债权,若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该知道合同有债权不得转让约定,也就是善意第三人,那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债务人不能以合同约定为由不向受让人履行义务。要是受让人知道有这个约定,按理论转让行为得经过债务人同意才有效,不然转让对债务人可能不产生效力,债务人就能拒绝向受让人还钱。
再看金钱债权,像借款合同这种债权,不管受让人知不知道禁止转让的约定,转让行为都合法有效,债务人必须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总之,当合同约定债权不许转让,要判断转让行为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债权性质(是金钱债权还是非金钱债权)和受让人是否善意等因素,不能简单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