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顾客在商店摔倒的事情并不少见,而责任该怎么划分,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商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就像场所的“守护者”,有责任保障顾客的安全。这意味着商店要确保场所设施没问题,没有安全隐患,还要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给出明确的提醒。
要是商店没做好“守护者”的工作,像地面湿滑却不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通道堆着障碍物,结果导致顾客摔倒受伤,那商店就得为自己的失职负责,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就拿商店清洁后地面有水渍却不放置“小心地滑”标识来说,顾客要是不小心滑倒受伤,商店肯定得担主要责任。
不过,要是顾客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责任划分就会受影响。比如顾客在商店里又跑又闹,没留意自身安全而摔倒,那顾客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要是商店已经把该做的安全保障工作都做到位了,地面干燥,通道畅通,还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顾客因为自己不小心摔倒,这种情况下商店就不用担责。
要是顾客摔倒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那这个第三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要是商店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得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顾客去商店要注意自身安全,遵守规则。商店则要时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