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后房子被拆除,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法律处理方式。要是遗嘱里专门对这所房子做了处分安排,可房子拆除后,它的物权也就没了,原来遗嘱里涉及这所房子处分的那部分就不管用了。
要是房子拆除后拿到了补偿金,这笔钱就成了遗嘱人新的财产。如果遗嘱人还活着,就可以重新立一份遗嘱来安排这笔补偿金怎么处理。而且新立的遗嘱肯定是比原来那份管用的。要是遗嘱人已经不在世,又没对这笔补偿金重新立遗嘱,那这笔钱就得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了。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像配偶、子女、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可以继承。
如果房子拆除后是通过产权置换得到了新的房屋,处理办法和补偿金类似。遗嘱人活着的话,最好重新立一份遗嘱,把新房屋的处分安排清楚。要是遗嘱人去世了,还没重新立遗嘱,新房屋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为了避免以后家里人因为财产继承问题闹纠纷,建议遗嘱人在房子情况有变化的时候,赶紧修改遗嘱内容,让遗嘱能反映自己当前实际的财产情况和分配想法。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