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还,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就是指,有人用非法手段把别人让自己帮忙保管的东西、别人落下的东西或者埋在地下的东西,当成自己的,而且东西价值还比较大,别人让他还他还不还。
要是捡到别人落下的东西,自己留下了,同时满足“价值较大”和“拒不归还”这俩条件,就可能会被认定成侵占罪。不过,“价值较大”在不同地方标准不一样,一般得看当地司法机关的解释。而“拒不归还”就是人家失主或者相关部门让还东西,这人明确说不还,或者藏起来不给。
要注意,侵占罪是自诉案件。这意味着得由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所以,要是发现自己落下的东西被人捡走,对方还不还,失主可以先跟对方商量把东西要回来。要是商量没用,失主手里证据充足,而且东西价值也达到标准了,就可以去法院告对方,让对方为侵占行为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