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公司收取押金违法,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入职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都是明令禁止的,收取的应当退还;员工正常操作中造成的亏损,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让你赔钱要先看过错程度和公司制度是否合法。法律上,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押金或者要求提供担保,违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按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标准罚款。亏损赔偿问题上,民法典规定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动者只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单位损失的,才可能承担适当赔偿责任,一般操作失误、市场波动导致的亏损,员工个人不赔。你要做的:第一,书面要求退还押金,留存缴费凭证和沟通记录;第二,被强制扣工资抵亏损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第三,核算所谓亏损与你的岗位职责、操作权限是否相关,不相关的坚决不认;第四,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一并主张退还押金和被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