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怀孕的妇女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办案机关会变更强制方式,一般是暂缓执行、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要求监护人保证,生产后是否需要执行要看具体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不执行不等于处罚决定不存在,违法记录仍在,将来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会体现;第二,如果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怀孕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这是另一套规则。你现在要做的:第一,向办案单位提交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第二,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争取从轻处理;第三,对处罚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涉及民事赔偿、纠纷调解的,积极化解。法律对孕期妇女的人性化规定,要用在正道上,主动配合才是争取从宽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