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是人民检察院因为嫌疑人没有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补充侦查,有下面这些处理办法。
1、公安机关得在规定时间里完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最多搞两次,每次时间是一个月。在补充侦查的时候,公安机关要针对犯罪事实、证据收集这些方面,努力把案件情况查清楚,把证据链条补上。
2、补充侦查结束后,要是公安机关觉得证据够扎实、充分了,能重新让检察机关审查要不要逮捕或者起诉。这时候,检察机关会重新全面审查这个案子,看看符不符合逮捕或者起诉的条件。
3、要是两次补充侦查之后,证据还是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就得决定不起诉。这种不起诉是法定的,一旦决定了,除非有新的证据,不然不能再就同一个事儿起诉。
4、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补充侦查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要是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改变强制措施,比如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