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刑事案件判决后,法院执行的是刑事判决中的财产刑部分,罚金、没收财产、退赔只执行犯罪分子本人名下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一半不能执行,属于犯罪分子的份额可以依法分割后执行,配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保护自己的份额。这里要把几个概念分清:第一,刑事判决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对象是被告人个人财产,不是家庭财产;第二,共同财产执行时,应当先分出配偶的份额,实践中通过析产诉讼或者执行异议解决;第三,退赔被害人损失的,同样以犯罪分子个人责任财产为限,配偶合法的个人财产和份额受保护;第四,如果财产是犯罪所得购置的,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配偶明知是赃款而接受的另当别论。配偶能做的是:向执行法院提交结婚证明、财产来源证明,提出书面异议;对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保护自己的合法份额,不等于替犯罪分子扛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