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母公司要是有负债,子公司不用负责偿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里明确提到,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通俗来讲,它们都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自主支配这些财产,并且只需要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还自己的债。
2、母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它欠的债要用自己的资产来偿还,子公司没有这个义务帮忙还钱。尽管子公司会受到母公司的控制,但从法律层面来讲,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地开展经营活动,也能独立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
3、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子公司给母公司的债务做了担保,要是哪天母公司还不上钱了,子公司就得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母公司为了逃避债务,故意滥用公司法人独立的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可能会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这时候,母公司的股东,包括子公司作为股东的这种情况,都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过,这种情况得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而且最终要由法院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