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败诉了,费用谁来掏?一般来说,败诉方要承担两方面费用。
首先是诉讼费用。这里面包含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案件受理费就是法院受理案子时,当事人要交的钱。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非财产案件则按件交。申请费是当事人申请执行、财产保全这些措施时要交的费用。
其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决定的其他费用。比如证人、鉴定人这些人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产生的交通、住宿、生活费用和误工补贴,一般由败诉方出。要是当事人在诉讼里有过错,让对方产生了合理开支,像合理的律师费,在部分案件里法院会支持由败诉方承担。
但具体承担范围得看实际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结合案件胜败、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费用承担方和比例。要是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所以,打官司时得心里有数,避免因不了解规则,让自己多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