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偿委托合同里,受托人过失违约要不要担责,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来判断。无偿委托合同就是委托人不用给受托人报酬的合同。
一般来说,无偿委托的受托人只有在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时,才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只有一般过失导致违约,通常不用担责。这里的重大过失,指的是受托人没达到一般人在相同情况下该有的注意程度,对可能出现的损害结果没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能避免。
举个例子,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为不够谨慎,让委托财产丢了或者坏了,这就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这种情况下,受托人要赔偿委托人的损失,赔偿范围一般是直接损失,也就是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减少或者费用增加。
不过,如果受托人只是有轻微疏忽,没达到重大过失的程度,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免责的。所以,判断受托人过失的程度,是确定他要不要担责、担多大责的关键。要是对这方面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