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委托生产合同没写清楚委托的具体情况,有这几种解决办法。刚开始,可以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大家通过交流,把委托生产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报酬这些核心信息补充完整。然后签一个书面的补充协议,这协议跟原来的合同是一样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经过双方共同同意,合同内容是能变更的。
2、如果商量不拢,还能瞅瞅合同里别的条款或者过去的交易习惯,来确定没说清楚的委托情况。举个例子,要是双方以前有好几次类似的委托生产合作,形成了固定的交易模式,那就可以参考这些习惯,明确这次委托的具体内容。
3、要是前面这些办法都行不通,对于质量要求没说清楚的,就按照国家强制要求的标准来做;要是没有国家强制标准,就按推荐性的国家标准来;要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也没有,就按行业标准来;要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没有,就按照一般的标准或者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要是价格或者报酬没说清楚,就按照签合同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来算;要是有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就按规定来。
4、要是还是有纠纷,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按照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让司法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给出裁决结果。在当下法律行业发展中,这种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