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法院调解后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就没法针对同一个纠纷再次去法院起诉了。这是因为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一旦生效就会约束当事人。这就表明啊,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把纠纷给解决了,也相当于放弃了用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去起诉的权利。
2、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调解的时候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那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审查之后发现情况属实,就会启动再审程序。另外,要是调解协议里有些事项没涉及到,当事人可以就这些没处理的事项另外去法院起诉。举个例子,在合同纠纷里,调解协议只解决了合同履行中一部分货款的问题,像违约金这类没提到的事项,当事人就可以再起诉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3、总体而言,正常签收生效的调解书之后不能再起诉,但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还能通过申请再审或者对没处理的事项重新起诉的办法来解决纠纷。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调解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为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提供了合理的救济途径,未来随着法律实践的不断丰富,相关规则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