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人担保贷款三年是否要担责,得结合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要看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要是担保合同里写明了保证期间,而且这三年正好处于保证期间内,同时债权人也在这个时间段按照规定向保证人提出了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就必须担责。反之,如果已经过了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也没提出让保证人担责的要求,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责任了。
2、假如担保合同没有对保证期间作出约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往后的六个月。要是这三年已经超出了六个月的这个期间,债权人还没让保证人担责,那保证人不用担责;要是没超出,保证人就得担责。
3、保证方式也会对是否担责产生影响。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先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等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后,债务人还是没法还钱,这时候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两个选择,既可以让债务人还钱,也可以在债务到期但债务人没还钱的时候,直接要求保证人还钱。
随着人们金融活动的增多,担保情形也会更加复杂多样。未来在担保相关法律体系完善中,可能会进一步明确担保责任的界定和履行顺序,让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权益都能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