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协助股东抽逃出资,会面临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的责任。
民事上,这种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董监高要和抽逃出资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要求他们返还出资本息,要是这一行为给其他股东或债权人造成损失,也得进行赔偿。打个比方,抽逃出资使公司资金链断了,合同无法履行,那董监高和股东就得为受损方的损失负责。
行政方面,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若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公司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还要处抽逃出资金额5% - 15%的罚款。要是董监高协助抽逃出资,可能会被认定为责任主体,面临同样的罚款。
刑事上,如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是有其他严重情节,董监高和抽逃出资的股东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依据《刑法》,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处抽逃出资金额2% - 10%的罚金,可并处也可单处。要是单位犯此罪,单位得交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董监高应严格律己,远离此类协助抽逃出资的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