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抵押担保期限不用非得和主债权期限一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抵押权人得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去行使抵押权,要是没行使,法院是不会保护的。这就表明,抵押担保期限其实是受主债权诉讼时效限制的,不是和主债权期限完全相同。
2. 当事人能自己约定抵押担保期限,不过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就算约定的担保期限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依照法律规定,也会被当成没约定,担保期限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六个月。
3. 在实际情况里,主债权期限是用来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范围,而抵押担保期限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能在一定时间内实现抵押权。要是主债权期限比较长,债权人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就能保证抵押权在诉讼时效内可以行使。所以,抵押担保期限和主债权期限不用严格一样,重要的是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