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会疑惑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录音,能不能当作证据使用。这得分情况来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视听资料属于证据的一种。不过,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要成为有效证据,得满足一些条件。
一是获取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侵犯别人隐私或者违法的手段来录音,像在别人家里装窃听器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得到的录音不能作为证据。
二是录音内容要保证真实、完整,不能剪辑、篡改,而且要能清楚反映和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要证明的事情紧密相关。
最后,法院在审查时会综合整个案件来确定它的证明力。要是这个录音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算没经过对方同意,也可能会被法院认可。
在实际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话,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是可以当作证据的,有一定的证明作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家收集证据时,最好采用合法、合理、妥当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