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带有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太能撤回,不过得把要约撤回和撤销这两种情况区分开。
2、要约撤回指的是,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在要约到达对方之前,把要约取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能撤回的,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得在要约到达对方之前,或者和要约同时到达。要是要约里规定了承诺期限,这一般意味着要约人给了对方合理的时间去考虑并作出承诺,也表明要约人在这个期限内要受要约的约束。不过,只要撤回通知能先于要约或者和要约同时到达对方,就算有承诺期限,要约也是可以撤回的。
3、要约撤销是说,要约到了对方手里之后,对方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有承诺期限的要约不能撤销,因为设定承诺期限其实就是明确表示这个要约不能撤销。要是允许撤销,可能会损害对方的利益,破坏交易的安全和诚信。
4、总的来说,有承诺期限的要约,要是满足撤回条件就能撤回,但要约到了对方手里之后就不能撤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