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被带进看守所后却发现无罪,该怎么处理呢?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一系列明确的步骤。
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利向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时要写成书面材料,把自己无罪的事实和理由说清楚,像拿出不在场证明、找证人来证明等。相关部门收到申诉后,就会开始复查。
要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复查,发现被关的人确实无罪,那公安机关就得马上放人,给释放证明,还得撤销这个案子。因为法律规定了,要是把没犯罪的人错误拘留了,公安机关得负责。
要是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就得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还在押,就得立刻释放。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被不起诉的人在押的,必须马上放。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如果被错误地关起来了,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简单来说,那些负责侦查、检察、审判的机关,还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他们的工作人员在做事的时候,要是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把人错误拘留、错误逮捕了,受害人就有权利拿到赔偿。
法律建议: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复查工作,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