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当事人有两种解决途径。从法律上来说,当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要是有一方耍赖不按协议办事,另一方就有选择解决办法的权利。
第一个办法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当你选择这条路,法院就会接着执行原来那份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里规定的内容。不过呢,执行和解协议中已经履行的部分会被扣除掉。比如说,在原来的文书里对方要赔你十万,执行和解协议签了之后对方先给了你两万,要是你申请恢复执行,法院执行的时候就只会让对方再给你八万。
另一个办法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另行起诉。你可以拿着这个和解协议去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有一点得留意,要是你另行起诉胜诉了,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就不会再执行了。
当事人在做选择的时候,得好好想想。要综合看看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分析怎样做对自己最有利。要是和解协议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只是剩下一点没完成,那可能另行起诉更合适;要是对方几乎没怎么履行协议,那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大家要理性决策,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